破坏军婚,龚某被抓

近日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对一起破坏军婚案

提起公诉

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2024年3月

正在杭州服役的军人李某

与陈某在家人的介绍下

登记结婚

龚某明知陈某已是军人配偶

仍与陈某一直在南昌县向塘镇

保持同居关系

2024年5月底

李某发现两人可能存在关系后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

因被害人身份特殊

李某在杭州服役取证困难

是否符合立案标准存在疑虑

杭州市军事检察院

通过军地协作

将线索转发至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与军方及被害人李某取得联系

并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会商

充分听取军方和军人意见

公安机关立案后

启动涉军类案件专人办理提前介入机制

引导侦查取证

案件很快得以侦破

龚某被抓获后

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对自己破坏军婚的行为深感愧疚

认罪认罚

并签署了《具结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军人的婚姻家庭,不仅要受道德谴责,更要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