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7部门要求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

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根据通知,今年10月至12月,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超标排污、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通知还要求,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管理。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配套规章、标准规定,规范开展资质认定现场验收评审工作。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务,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生产者责任。同时,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提质升级。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开展精细化拆解、实施数字化转型,发挥线上交易平台联通产业链作用,扩大报废机动车回用件销售规模,提升企业盈利能力。鼓励回收企业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延伸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