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创新成立危险驾驶案一体化办案中心
六合创新成立危险驾驶案一体化办案中心
“类案快办”,两天办结
南报网讯(记者马忆玲通讯员吴迪)近日,包括徐某某危险驾驶案在内的6起案件在六合区危险驾驶案一体化办案中心集中开庭审理。通过“类案快办”,该中心成立后“第一案”——徐某某危险驾驶案,从立案、开庭到结案宣判,用时仅2天。
据介绍,2021年以来,六合法院已审结案件中,有29.87%都是危险驾驶案。其中,发生在乡村道路和高速公路的危险驾驶案件占比50.1%,24.74%的危险驾驶案均涉及摩托车、农用机车等危险驾驶犯罪。
六合法院副院长李伟伟说,这和六合区的地域、产业特点有关。“作为农业大区,六合辖区内二轮摩托车、农用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各类农用机动车辆保有量大,而且容易出现农村居民在乡村道路上醉酒驾驶的情况。”今年1—9月,该院审结危险驾驶案162件,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结160件,平均审理天数需要约9天。
为此,六合法院专门研究制定了《办理醉酒危险驾驶案件收集、审查、认定证据指引》,从案发经过、驾驶人员、机动车、道路以及驾驶行为等多个方面,细化证据名称和证据审查标准。同时,区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同建立危险驾驶案一体化办案中心,明确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期限,探索开展案件集中移送、集中审查起诉和集中判决宣判工作,打通“类案快办”通道。
徐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9.3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10月17日,该案在内的6起案件在一体化办案中心集中开庭审理。徐某某最终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徐某某危险驾驶案作为六合法院落实“一站式”轻罪治理机制第一案,也是一体化办案中心成立以来“第一案”,从立案、开庭到结案宣判,仅用时2天,真正做到了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阶段“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