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刘某琪网上被诈骗案资金返还公告
鲁网10月29日讯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在办理20240808刘某琪网上被诈骗案中,将涉案账号(中国银行海口椰树门支行账户账号:6217857800007714653)依法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刘某琪被骗的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告。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1- 75668658
联系人:董警官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2024年10月29日
(通讯员 曹建强)
责任编辑:孟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