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龚某被抓
近日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对一起破坏军婚案
提起公诉
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2024年3月
正在杭州服役的军人李某
与陈某在家人的介绍下
登记结婚
龚某明知陈某已是军人配偶
仍与陈某一直在南昌县向塘镇
保持同居关系
2024年5月底
李某发现两人可能存在关系后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
因被害人身份特殊
李某在杭州服役取证困难
是否符合立案标准存在疑虑
杭州市军事检察院
通过军地协作
将线索转发至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与军方及被害人李某取得联系
并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会商
充分听取军方和军人意见
公安机关立案后
启动涉军类案件专人办理提前介入机制
引导侦查取证
案件很快得以侦破
龚某被抓获后
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对自己破坏军婚的行为深感愧疚
认罪认罚
并签署了《具结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军人的婚姻家庭,不仅要受道德谴责,更要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