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枫泾市场监管所查处会员卡格式条款违法行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枫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美容美发店制发的会员卡背面印有“一经销售,不得退卡;本店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条款,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核查,商家于2023年12月制作并发放VIP会员卡,并在会员卡背面作出“一经销售,不得退卡;本店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条款,并将卡片投入使用。消费者填写的当事人印制好的会员卡申请表上“本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等条款,意向消费者只填写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未以显著方式提醒告知消费者重要条款。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商家没有查验化妆品备案凭证并记录备案信息,进货台账记录不完整,未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执法人员当场向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规,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商家立案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擦亮眼睛,如遇到类似“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条款时,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富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