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 销售假冒侵权“南孚电池” 海口美兰区两商家被处罚

南海网7月24日消息(记者 蒙健 文/图)“南孚电池”质量耐用,购买群体一直稳定,正因如此,一些不法经营者把目光投向了“南孚电池”,将侵权假冒的“南孚电池”混入市场销售。7月24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南孚电池”的两家商店依法予以查处,没收假冒侵权电池共计1637个,并分别予以处罚款1000至3000元。

5月2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美兰区大英新村19号的海口美兰金信文具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文具店涉嫌销售侵权商品“南孚聚能环4”5号电池811粒、“南孚聚能环4”7号电池766粒。

执法人员在文具店内查获的假冒侵权电池。

执法人员在文具店内查获的假冒侵权电池。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今年2月份,该文具店采购“南孚聚能环4”5号电池1000粒,已销售了189粒,共销售340.2元;“南孚聚能环4”7号电池1000粒,已销售了234粒,共销售421.2元。涉案物品货值金额为3600元,违法所得549.9元。

随后,执法人员又对海府路的海口美兰儿乐玩具商行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商行涉嫌销售侵权的“南孚聚能环4”5号电池50粒、“南孚聚能环4”7号电池10粒。执法人员了解到,今年5月份,该商行采购了“南孚聚能环4”5号50粒,未销售;“南孚聚能环4”7号电池50粒,已销售了40粒,共销售80元。涉案物品货值金额为200元,违法所得8元。

执法人员在玩具商行内查获的假冒侵权电池。

执法人员在玩具商行内查获的假冒侵权电池。

上述两商店销售的侵权“南孚电池”商品,经商标注册人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鉴定,证实全部是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或许可,是擅自使用权利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海口美兰金信文具店、海口美兰儿乐玩具商行作为经销商未对采购的商品来源及合法性进行查验,其行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海口美兰金信文具店、海口美兰儿乐玩具商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海口美兰儿乐玩具商行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元;对海口美兰金信文具店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49.9元。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南孚聚能环4”5号电池、7号电池共计1637粒。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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