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河北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我省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

河北日报讯(苑立立、苗润涛)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村庄如何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和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新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实效,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空间保障。

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不盲目追求规划编制“全覆盖”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现阶段我国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仍然是大趋势,目前不少村庄面临老龄空心、发展乏力等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编制村庄规划,必须运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经验,立足于村庄发展基础,把握村庄演进发展规律,进行分类有序编制。

《指导意见》明确,各地要加强县域统筹,合理确定村庄类型,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划定村庄建设边界,不盲目追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不要求编制工作进度“齐步走”和成果深度“一刀切”。

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行村庄规划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可继续使用,其他村庄按需编制村庄规划,鼓励以片区为单元编制村庄规划。同时,城镇开发边界内及边界处的村庄,可纳入城镇详细规划统筹编制。不编制规划的村庄,应制定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通过以上方式,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

《指导意见》提出,各地将研究确定通则式规划管控的适用范围,明确“三区三线”、村庄建设边界、自然灾害风险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管控要求,以及宅基地、产业用地、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置、村庄风貌等控制和引导内容。

保障村庄建设发展空间,注重塑造乡村特色风貌

村庄建设是推动农村发展、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任务。科学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对规范村庄管理和促进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应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发展用地需求,在县或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科学划定村庄建设边界,确定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根据《指导意见》,河北省将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各地以县域为单元,积极盘活、释放现状村庄用地内部空间,提高存量用地使用效能,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同时,引导乡村建设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

具体来说,依据区域和特色产业优势,优化乡村产业用地布局,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农村休闲观光旅游,乡村制造、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用地,以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可布局在村庄建设边界内。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较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较高的产业项目要进产业园区。

如何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乡村建设品质?《指导意见》提出,乡村空间设计要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留住乡情美景。按照全域全要素的要求,从大地景观、村庄风貌、重要街巷和节点等不同层次体现村庄特点,倡导使用乡土材料、乡土植物、乡土工艺,保护乡土文化和风貌,营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景观格局。

突出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

“村庄规划工作要切实尊重村民意愿,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与村民共同研讨规划方案,充分征求村民意见,严格落实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编制实施村庄规划,应充分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河北省在规划编制和实施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反映村民诉求,并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讲清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规划批准后,将规划主要内容和图纸在村委会、公共活动中心等场所进行长期公开。

为便于农民参与,《指导意见》还鼓励丰富村庄规划成果的表达方式,可制作直观易懂的版本,让农民看得懂、好操作、能监督。

如何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指导意见》还围绕提升安全韧性及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以提高村庄规划编制的质量和实效。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北省将建立健全政府领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相关部门协同、村民和集体组织全程参与的规划编制和实施保障机制,提高乡村建设和治理的实效。同时,将村庄规划成果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开展规划实施体检评估,推动建立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的全周期管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