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一乡村振兴示范项目1#楼、2#楼住宅六层拟调整为7层

徐慧 泰安报道

11月13日,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宁阳县东疏镇大伯集村民委员会宁阳县大伯集片区乡村振兴示范项目1#楼、2#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宁阳县东疏镇大伯集村民委员会申请变更宁阳县大伯集片区乡村振兴示范项目1#楼、2#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东疏镇大伯集村西、村东西中心路北。原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8075.64㎡,其中1#楼建筑面积为4947.36㎡,层数为地上六层;2#楼建筑面积为3128.28㎡,层数为地上六层。

现建设内容拟调整为总建筑面积8031.71㎡,其中1#楼建筑面积为4903.43㎡,一层为储藏室、2-7层为住宅;2#楼建筑面积为3128.28㎡,一层为储藏室、2-7层为层住宅。项目单位提供了调整后的规划设计方案、规划意见及项目备案证明等材料,经研究同意将原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字第3709212024XG0002425号)原证收回作废,重新换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在换发的证件上注明该证由原证变更而来。

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并说明理由,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听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公示受理单位(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申请;2、个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 查验原件 );3、与公示项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合同等材料复印件(查看原件)。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公示电话:5637021,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3日—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