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政策加持,营造“生育友好”氛围
□吴娱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生育政策的制定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4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举措,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
一系列措施,激发“生”的意愿。近年来,随着“单身经济”的兴起,年轻人普遍意识到“生育意味着经济负担”而放弃生育计划,《若干措施》中提出的“加强住房支持政策”“建立生育补贴等制度”等是解决“不愿生”的问题的重要举措;辅助生殖技术作为重燃“生育希望”的“最后一道光” ,圆了众多家庭的“生育梦”,但也有不少家庭因其价格昂贵望而却步,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是解决“不能生”的问题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整体分娩镇痛普及率仅为30%,各地无痛分娩的费用在1000-3000元不等,将分娩镇痛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是解决“不敢生”的问题的重要举措……一系列综合性支持政策,正成为消融制约生育因素的关键。
一体化考虑,解决“育”的难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系统观念统筹谋划人口问题,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始终贯穿其中。《若干措施》覆盖了从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就业,甚至到养老等一系列急难愁盼的问题。近年来,各地相继出台各类生育配套政策,如普遍延长产假、增加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也不乏特色做法引发关注:江西多地给出生育“红包”,赣州上犹县奖励三孩家庭1.3万元;河南省所有统筹区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参保职工享受到生育津贴“无感”申领……重视“生”更重视“育”,才是有效减少后顾之忧的应有之道。
一盘棋统筹,减轻“养”的负担。《若干措施》让我们看到,在现有政策之下,从经济入手来减轻家庭养育负担仍有“加码”空间。从“双独二孩”到“单独二孩”,从“全面二孩”再到“全面三孩”,十余年来,我国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但生育率“回升之路”任重而道远。如降低托育相关产业的税负,将幼儿园、托儿服务纳入义务教育;借鉴其他国家对生育实行的累进制奖励;对多孩家庭提供购房补贴,通过按揭利息返还或房价打折进行补贴等措施仍值得进一步探讨。
生育问题不单是个体的两难选择,而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只有聚焦家庭育儿方面的痛点难点,重点解决生育养育的急难愁盼问题,才能让普通家庭愿意生孩子、生得起孩子、养得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