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深化集体协商工作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近年来,广西贺州市总工会多措并举,不断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扩面、提质、增效,为广大职工群众织密权益保障网。

广泛宣传 凝聚集体协商思想共识

“我们希望努力构建‘调整薪资要协商、化解劳动关系靠协商’的思想共识。”贺州市总工会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产业技术工人等重点群体,一方面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乡镇(街道)、园区企业宣传集体协商要约活动的重要性和工作程序,提高企业、职工协商意识;另一方面通过专项知识培训和竞赛的方式,提升全市各企业负责人和工会主席、企业工会工作者、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等群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能力。通过广泛宣传和培训,有效提高企业、职工协商意识和能力,为推进集体协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部门联动 汇聚集体协商强大合力

贺州市总工会与人社、工商联、企联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单位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联动机制,部门间相互协调配合,形成了推进集体协商的强大合力。每年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季”活动,指导企业聚焦职工群众难题、痛点和急需服务,以非公有制企业及已建会企业为重点对象,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产业技术工人等为重点群体集中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深入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

2022年、2023年贺州市先后被列为自治区新就业形态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试点市和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试点市。为推动新就业形态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贺州市制定出台《关于在快递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试点的方案》,通过有效引导和指导推动了快递行业和能级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序开展,惠及快递行业职工近3000名,培育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企业12家,惠及企业职工近万名,促进了企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监督 推动集体协商落地见效

贺州市总工会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贺州市工会全面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8年)》,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推动市、县(区)总工会实现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全覆盖。目前,全市已有180多家企业工会建立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员370多名。同时,组织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服务,重点围绕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职工合法权益事项逐一进行“体检”,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指导整改。

此外,贺州市总工会及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行政等多部门运用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联合开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先由工会采取“一函两书”制度进行提醒;逾期不改的,再提交执法部门依法监督处置,有效促进集体协商落地见效。

下一步,贺州市总工会将按照“12321”的总体思路开展集体协商工作。“12321”即保持百人以上已建工会的正常经营企业协商建制率达100%这一基本面,突出抓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和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两大重点工作,深化要约集中行动、集体协商竞赛、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三项工作措施,强化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和集体协商信息化平台建设两个工作支撑,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法律法规建设这一保障,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贡献工会智慧和力量。(黄静、毛艳姗)